日前,“云南这十年”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专场发布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云南省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,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现历史性突破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云南省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,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,不断取得突出成绩,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现历史性突破。
十年来,云南省出台实施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、地方性法规,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“十三五”和“十四五”规划,加快建立碳达峰、碳中和“1+N”政策体系,探索以流域生态补偿促进生态环境保护、生态转移支付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等体制机制。
一批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标志性、引领性的重点改革任务取得突破,构建起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“四梁八柱”。
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、新闻发言人 李国墅:
“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,空气质量持续保持领先,全省16个州(市)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持续超过98%,今年上半年达到99.4%。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总体向优向好,滇池、星云湖摘掉‘劣V类帽子’;六大水系水质持续改善,出境跨界断面水质100%达标。”
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加快构建,全省绿色能源装机、绿色能源发电量、清洁能源交易量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占比均居全国前列,绿色能源成为云南第一大支柱产业。
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 梁旭东:
“2021年,全省绿色能源装机提高到9500万千瓦,西电东送电量累计突破1.2万亿千瓦时,为东部地区累计减排9.3亿吨二氧化碳。”
十年来,云南省实施生态环境污染治理“4+1”工程,扎实推进全面禁渔、两污治理、面源污染防治、生态修复、绿色产业发展、美丽乡村建设“六大行动”,开展“截污、治水、固土、增绿、减人、转型、共生、协同”八项重点工作,形成长江经济带“共抓大保护”格局。
命名了36个“美丽县城”,授牌了27个“特色旅游小镇”, 全面开启绿美云南建设。
全省森林覆盖率由50.03%提高到65.04%,森林蓄积量从16.93亿立方米增加到20.67亿立方米,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巩固。